关于康体
 
  公司简介
  公司理念
  组织架构
  业绩展示
  康体团队
  招聘信息
  体育俱乐部
  联系我们
  联系我们
E-mail:hzkt@163.com

电 话:0571-85261556/
    85261557总机转
传 真:0571-85261556/
    85261557转602

地 址: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3号现代名苑10-3-1003

杭州康体羽毛球俱乐部是由一群来自各行各业的、热爱羽毛球运动的年轻人共同发起成立的,目的在于为俱乐部会员提供一个交流球技的场所,同时为俱乐部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融洽的以球会友的环境。它虽然还很年轻,却充满生机。“健康与人类--永恒的主题”,俱乐部顺应这个理念,将健康锻炼、强身健体事业作为终身追求,并吸引更多的会员投身其中。俱乐部目前在西湖体育馆和下城体育馆拥有固定的活动时间与场地,保证了会员的锻炼需要。俱乐部制定了合理完善的会员制度,建立完善的会员档案,为不同类型的会员提供最大程度的优质服务。开展羽毛球等体育运动和比赛,定期开办初、中高级培训班。定期举办俱乐部特色活动:对外交流活动、郊游、聚会、联谊……

俱乐部近期获奖情况:

★08年4月11日,浙江省第十七届"波力杯"男子团体第四名

★08年6月22日,浙江省第三届"高神杯"业余团体第三名

★08年9月19日,上海市第一届华商时代"美津浓"杯男子第三名

★09年4月“北伦杯”团体第三名

西湖区体育馆分部

玉古路中田大厦旁;公交K101/K21终点站;公交527/15/81/89停靠站
联系人:苏宓春,联系电话13957139139

下城区体育馆分部

潮王路路下城区体育馆三楼;公交至浙江工业大学正门站
联系人:王怡,联系电话13336013731



杭州康体羽毛球俱乐部

会员规章及须知

一、总则

关于康体
●杭州康体羽毛球俱乐部2004年11月26日注册于浙江省羽毛球协会,是推广、普及和开展羽毛球运动的社会团体,目的在于为会员和广大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球技、共同进步的场所和“以球会友”的平台。
●俱乐部网址www.hzktbc.com

俱乐部宗旨
●俱乐部的理念是:“运动、健康、快乐”;
●为会员开展羽毛球运动以及沟通交流提供便利;加强和促进俱乐部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;
●诚恳接受会员意见反映和有关问题的投诉,并高效顺畅地解决。


二、会员申请会员资格:
●俱乐部实行会员制,具有独立运动能力的成人均可申请会员资格。
●俱乐部各分馆均可办理相关入会手续,具体要求参见各分馆规定;办理入会后,即可按会员待遇参加分馆的活动。
●如果会员个人信息有所变动(如电话、地址等),应及时告知俱乐部,以免无法收到来自俱乐部的重要信息。

会员权利与义务
●会员自由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优先获得俱乐部的技术指导等服务。
●会员须遵守俱乐部有关使用规章,按时交纳费用,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,尊重教练、尊重裁判、尊重对手和其他会员;提倡会员之间互帮互学。
●其他权利与义务,参见各分馆相关规定。

取消会员资格:
在以下情况,俱乐部有权取消会员资格。
●未支付应缴费用的。
●有意损坏俱乐部设施的,或通过任何行为损坏俱乐部声誉的。
●严重违反俱乐部制定的会员规章或使用规则的。
●违法任何法律法规的。

三、活动管理
设施及收费标准:
●西湖体育馆分部(玉古路中田大厦旁):活动时间:每周二、四、日晚19:00---22:00,会员单次活动费30元、非会员单次活动费40元。

●下城区体育馆分部:活动时间:每周三晚20:00---23:00,每周六晚19:00---22:00会员单次活动费33元。
●如有特殊情况造成活动时间变更,俱乐部将提前通知。
●俱乐部保留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关闭活动设施的权利。

活动管理
●会员参加活动,请尽量提前预约;如遇活动人数过多,便于俱乐部协调各分馆场地数量。
●活动费中包含场地及活动用球。
●活动费以现金或预付等形式支付,具体标准参见各分馆相关规定;未办理入会的,按非会员标准收取相关活动费用。
●各分馆发放的年卡、预付卡、充值卡、赠券或针对特殊会员的特批政策均不可转让、转换或兑换现金,仅在该分馆有效。
●其他费用:各类培训班、私人教练、联谊活动、饮料、购买器材或服装等费用,不包括在活动费内。(俱乐部明确说明免费时除外)

四、其他
事故及财物损失:
●俱乐部为公共场所,会员或客人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,并自行承担随身携带私人物件的保管责任。
●对于因会员或客人个人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失和身体伤害,俱乐部概不负责并不提供任何经济赔偿。
●俱乐部范围内拾到的失物,俱乐部代为保留一个月,逾期作无主物品处理。

禁止行为:
●任何客人或会员在活动区域都须穿着运动服装及运动鞋。
●在俱乐部区域内禁止任何传销、兜售商品的行为。

规则的更改:
●以上各项条款,若有改动将以俱乐部公告栏形式告知,修订本也将是真实有效的。